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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安徽农业大学艺术专业招生简章阅读全文»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安徽农业大学(10364)
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省属重点大学
安徽农业大学是省属重点大学,坐落于包公故里、科教基地、历史名城合肥,学校源于1928年创立的省立安徽大学,经过几代人的奋斗,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农林学科为优势,以生命学科为特色,农、工、文、理、经、管、法、医、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位于合肥市中心,占地210公顷,交通便利,环境幽雅,绿树成荫,是治学和成才的理想园地。
安徽农业大学是国务院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1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7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校现设有16个学院,教职工1670多人,其中教授134人,副教授333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390多人,设有“皖江学者奖励计划”4个特聘教授岗位和3个讲席教授岗位;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5490人,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1600多人;学校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近五年来,学校主持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及“973”、“863”、“94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千余项,科技经费超亿元,获省科技成果一等奖等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励200多项。
安徽农业大学艺术设计专业现有平面艺术设计方向、造型艺术设计方向、数码艺术设计方向、服装设计方向和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近年来艺术类专业坚持以“设计教育服务社会”为宗旨,强调“艺术设计与工程技术相结合”,根据“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目标,注重提升学生全面素质、能力和创新意识,形成了工程学科与艺术学科相互交叉、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办学特色,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艺术设计人才。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艺术类专业科研成果斐然,师生作品在国内外艺术大展、艺术设计大赛上获多项荣誉。
2010年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在江苏、山西、湖南、山东、江西、河北、安徽7省共计招生190人。
二、招生专业简介
1、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环艺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能够从事建筑、室内、景观设计等各种相关设计的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设计制图﹑专业素描﹑专业色彩﹑造型原理﹑设计表现技法﹑建筑设计基础﹑模型设计与制作﹑室内与家具设计初步﹑室内与家具设计CAD﹑室内装饰工程﹑住宅室内环境设计﹑商业及办公空间设计﹑娱乐环境室内设计﹑家具制造工艺学﹑工业产品造型设计、园林设计初步。
就业方向:可在相关的环境艺术设计院所、高等院校、科教机构、各类设计公司、房地产、园林和装饰工程公司、美术场馆、新闻出版社等单位从事设计、施工、预算、教学、研究、管理等工作。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2、艺术设计(平面、造型、数码、服装方向)
下设4个方向,招生时按照艺术设计专业招生,学生进校后在学习中期,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专业方向学习。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1)平面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平面艺术设计方向主要培养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图形图像设计、装饰设计、展示设计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构成设计、版式设计、图形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展示设计、网页设计、企业形象设计、计算机美术、装饰设计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能够在文化教育、企业、广告传播领域,从事高层次的教育、策划、创意和设计工作。
(2)造型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造型艺术设计方向主要培养具有产品造型设计、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室内与装饰、展示策划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构成设计、艺术设计概论、设计表现、制图CAD、二维电脑设计、三维电脑设计、专业摄影、陶瓷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家具设计、室内设计、展示设计、环境设施、新产品开发。
就业方向:毕业生能够从事产品造型、环艺、展示、广告等相关的教育、管理、创意和设计工作。
(3)数码设计艺术方向
培养目标:数码艺术设计方向主要培养具有摄影摄像,影像制作、网页设计、影视广告设计、影视动画设计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数字媒体概论、设计表现、制图CAD、二维电脑设计、三维电脑设计、数字插画设计、商业摄影、FLASH动画、网页设计、动画角色设计、影像制作、影视后期编辑、影视动画创作。
就业方向:毕业生能够在文化教育、企事业、广告传播、影视特效、影视动画、游戏制作等领域从事教育、策划、创意和设计工作。
(4)服装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服装艺术设计方向主要培养服装设计领域具备较好的服装设计能力及理论素质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构成设计、二维电脑设计、三维电脑设计、服装材料学、立体裁剪、女装结构设计、男装与童装结构设计、成衣纸样与工艺、服装设计学、图案、服装工业制版等。
就业方向:能在服装生产和销售企业、服装研究单位、服装行业管理部门及高等学校从事服装设计、服装产品开发、服装生产经营管理及宣传评论等方面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安徽农业大学艺术类专业2010年面向江苏、江西、河北、山西、山东、湖南、安徽7省招生,招生计划如下:

注:详细分省分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布的2010年报考指南为准。
四、报名条件
1、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报名条件,具有一定的绘画和设计基础者,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夜盲。
2、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省统考合格证。
五、报名
1、考生应按时在各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
2、考生报名时应持身份证和考生所在省专业测试报考证或准考证。
3、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及报名手续者发给准考证,领取办法详见报名点通知。
六、考试
1、专业课考试
(1)考试科目:素描、色彩。具体考试时间按准考证上(或报名现场)的规定进行。
(2)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自备画具、颜料等考试工具。
(3)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各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

2、文化课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高考类别为艺术类,文、理兼收。
七、成绩公布
我校在2010年4月1日前后公布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参加我校艺术专业校考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如专业成绩合格(专业考试合格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对艺术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我校将《安徽农业大学2010年艺术专业测试合格证》以信函形式寄发通知给考生,即获准填报我校志愿。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八、录取与复查
1、对政治思想品格考核、体检检查、专业校考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排名(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30%),择优录取。对各省专业校考成绩前三名者享受合成总分加分,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5分。
2、以上录取办法如与教育部或各省招生考试政策冲突,以教育部或各省有关文件为准。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注:安徽省考生均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录取原则以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安徽农业大学网址: http://www.ahau.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b.ahau.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551-5786603、5786135,0551-5786976(传真)
安徽农业大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邮政编码:230036

日期:2010年06月04日 | 分类:招生简章

2010年合肥学院艺术专业招生简章阅读全文»

2010年合肥学院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全日制本科(二本)
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院校代码:11059(国家)
学校概况
合肥学院位于三国故里、科教之城的安徽省省会合肥市,是一所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艺术等学科兼有的全日制多科性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专业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能够满足教学需要,交通便捷,环境幽雅,是青年学子读书求知的理想佳境。
合肥学院把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作为办学宗旨,把“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作为自己的办学定位,把“厚德博学、善思致用”作为培养学生的目标,所设专业能够适应地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求。毕业生基础扎实、知识面广、适应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合肥学院的对外合作交流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1985年作为安徽省与德国下萨克森州合作共建项目,20多年来,双方在教学交流、互派教师、互派留学生、合作开展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到目前为止,有800余名学生分别在德、韩两国留学,攻读学位。
报名条件
凡在我院艺术招生省份内具有全国普通高考报名资格、文化课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技能的考生均可报考。
招生计划:
2010年艺术专业(本科)招生计划210人,其中艺术设计专业(含环艺、装饰方向)120人、动画专业30人、工业设计专业60人,学制均为四年,面向江苏、河北、湖南、江西、山东、山西、安徽七省招生。
录取与复查:
1.对政治思想品格考核、体检检查、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和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排名(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校考成绩×80%+文化课考试成绩×20%),择优录取,文理兼收。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2.以上录取办法如与教育部或各省招生考试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或各省有关文件为准。
3.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注:安徽省考生均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录取原则以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报名、考试办法
1、江苏、江西、山东考生在考试前两天到我院在各省设的考点报名,河北、山西考生在考试前三天到我院在各省设的考点报名,湖南省考生于2010年1月15日至2月2日在“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站地址http://www.hneao.cn/ks)上进行网上报名,考试的前两天到考点进行确认。
2、考生报名时应持身份证原件、艺术类报名测试证及报名考试费。
3、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及报名手续者发给准考证。 领取办法详见报名点通知。
4、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生自备画具、颜料等考试工具,考试纸张统一发放。
5、报名地点及考试安排:

6、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艺术设计(含环艺、装饰方向)、动画、工业设计三个专业可兼报。
考试用纸均为8开。
7、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规定的为准。
8、考生需要参加统一的文化课高考,高考类别为艺术类,文、理兼收。
学费收费标准:
艺术设计(含环艺、装饰方向)、动画、工业设计专业,学费 7000元/年·生;
以上收费如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艺术设计系简介
艺术设计系是我院一个独具特色、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系部,建系十余年以来,与德、韩等国知名高校艺术设计系(院)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为该系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逐步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教学模式。目前,该系拥有一只专业结构合理、教学水平优良的专兼职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39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2人、博士研究生2人(在读2人)、硕士20人、外聘德藉教授5人、来自清华美院和中国美院客座教授3人,在校生800余人。下设 4个教研室,建有公共材料实验室、摄影与印刷实验室、专业图形设计微机室和专业资料室。下设艺术设计、动画、工业设计三个本科专业。
该系注重对学生理论知识的培养,增加选修课,拓宽学生知识面,强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目前已签约挂牌实习基地四家,同时利用已有的现代教学实验设备,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力求使学生成长为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进一步把“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人才培养目标抓实、落实,德国汉诺威应用科技大学副校长、工业设计方面的专家霍恩教授,应安徽省教育厅之邀,挂职合肥学院副院长,该系抓住这一契机,积极与霍恩教授共同探讨交流国际化背景下的应用型本科教学人才培养方案。首开我省艺术设计教育国际化办学新模式,进一步提升了 “应用型”本科办学之路的理念,进一步明晰了“应用型”本科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此举受到安徽卫视等多家媒体的关注并报道,提升了艺术设计系的社会知名度。
该系在日常管理中,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学生近年来在专业学科竞赛中共获国家级奖项3项,省级奖项29项,还荣获优秀组织奖2次。在对外交流中,每年都与德国相关院校开展教育交流项目,并派教师、学生赴韩国、德国等高校进修,社会影响广泛。
招生专业及培养目标:
艺术设计(含环艺、装饰方向,本科),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注重学科多专业、多领域的交叉和渗透,注重艺术、人文、经济、技术的结合,把握学科的前沿,注重扎实的造型能力、专业基础理论、较全面的文化修养和较强的设计协调及组织能力的专业人才。本专业形成富有特色的“视觉传达—景观—公共艺术—室内”的系统教学体系,强调教学与科研、教学与设计实践相结合。毕业生具有系统的专业理论,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艺术创作和设计能力,较强的社会与市场适应能力,能在企事业、高等院校、科研设计单位从事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室内设计、环境总体策划以及教学、管理工作。
主要课程:图形创意,容器设计,版式设计,单色设计,纸品设计,字体标志设计,广告设计,展示设计,包装设计,印刷品设计,CIS设计,网页设计,动画设计,雕塑技法,公共艺术媒介,照明设计,空间设计,环境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设施设计,景观建筑设计,城市景观雕塑设计,城市公共环境设计,园林与景观艺术设计等。
动画(本科),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能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初步掌握动画创作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及理论,了解动、漫画行业及发展前景,能从事动、漫画职业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职业技能的应用型专业人才。毕业生具有相当的艺术修养和一定的影视动漫设计、创造及制作能力,能在电影、电视等媒体的制作机构和动画创意设计公司从事动画原画、动画创意设计和编导及三维电脑动画创作理论研究等工作。
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三大构成、动画原画、摄影、二维动画、三维动画、动画概论、剧本创作、动画技法、影视动画创作、多媒体技术及应用、虚拟现实动画、场景设计、角色及造型设计、非编与合成、影视片头设计、影视后期制作等。
工业设计(本科),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工业设计专业基本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和研究单位从事轻工和其他工业产品的造型设计、开发、教学、研究和管理等工作;具有一定的设计理念和较全面的相关专业知识,熟悉行业的发展动向以及具有较高的设计创意能力、审美能力、动手和组织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概论,设计制图,室内设计,产品设计表现,材料工艺学,人机工程学,立体形态设计基础,模型工艺,产品设计,产品包装设计,公共设施设计,展示设计,Pro/E技术应用,工业设计史等。
合肥学院地址:
黄山路校区:  合肥市黄山路373号  邮编:230022
南艳湖校区: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158号  邮编:230601
网址:  http://www.hfuu.edu.cn/yxjs/art/index.htm

日期:2010年06月04日 | 分类:招生简章

教育部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阅读全文»

一、报名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艺术类考生的高考报名工作由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
二、计划编制
3.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学校名单另文公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来源计划。除上述两类情况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4.高校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时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量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艺术类专业计划可分文科、理科或文理综合编制。
5.对招生计划较少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在一些省份采取隔年招生的办法,适度减少生源省份的数量,相对集中编制计划。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按不超过4:1的比例安排。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高校可不编制来源计划,但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相应省份的计划栏内设置为“0”,同时应在招生简章中做出相应说明,使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6.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的时间及工作要求应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
三、招生简章
7.招生学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文理兼招的艺术类招生学校必须在其艺术类招生简章中明确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对文、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招生学校应在2010年1月31日前,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招生考试机构,下同)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招生学校及省级招办适时向社会公布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四、考试
8.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考生所报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
9.各省级招办均应为本行政区域内考生组织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有条件的省(区、市)还应组织音乐类专业等其他艺术类专业的省级统考。各省级招办须根据本办法制订本省(区、市)省级统考实施办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10.省级统考应于2010年春节前完成。省级招办负责将省级统考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公示成绩分布情况、合格考生名单,向合格考生发放省级统考合格证书。省级招办还应向招生学校提供包括省级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位次及省级统考评判标准(不同等级样本)等内容的省级统考信息网上查询服务。
11.凡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12.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学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如有特殊要求确需跨省设点组织校考的,须经拟设考点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并报本校主管部门备案。校考须在拟设考点所在地省级招办指定的考点范围内进行,并接受当地省级招办的指导和监督。所有跨省设点考试的高校须于2010年1月31日前向拟设考点所在地省级招办提出申请,获得同意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校考地点。各省级招办应于1月31日将在本地设点的省外高校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13.获准组织校考的招生学校应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报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考生,应根据省级招办提供的省级统考合格考生信息确定校考考生名单。校考应于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校考合格标准由招生学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招生学校负责通知考生校考成绩,发放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按与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招生学校须于4月10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获准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学校也可根据考生省级统考成绩及分布情况直接划定本校的专业合格标准,于4月10日前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
14.艺术类专业考试应参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及违规处罚办法执行。专业考试试题须通过组织命题专家组或建立题库等形式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须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15.考试人数较多的,素描、色彩科目一般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考试人数较少的,一般采用写生的试题模式,试卷原则上采用4开纸作为统考用纸(各省份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16.评卷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有条件的省市美术类试卷评阅应尽可能参照网上阅卷模式进行试卷扫描、分档、评阅及成绩合成。
17.考试过程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试结果要有成绩,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复查。
18.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五、填报志愿
19.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或校考合格证(若招生学校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校考,则考生须在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未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考生填报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以其户籍及报名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
20.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的非艺术类专业。
六、录取
21.高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录取时可按文科、理科分别投档录取,或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22.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须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23. 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24.各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三种模式,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可按文化课成绩或专业成绩或文化、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安排录取,高等学校须将艺术类专业录取模式写入本校招生章程中,同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
25.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录取时,高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6.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进行;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本科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普通高职(专科)第一批次录取前进行。
27.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须于6月30日前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相关考生的高考成绩通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学校须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并于7月10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有关省级招办核准备案。
28.对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的招生学校,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可按照相关工作规程向招生学校投档,投档比例由省级招办商有关招生学校确定。招生学校必须在各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学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七、其他
29.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0.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
31.对校考组织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32.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日期:2010年06月03日 | 分类:招生简章

2010年合肥工业大学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阅读全文»

合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座落于绿色科教城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1979年,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合肥工业大学”校名。
学校占地面积199.39万平方米。学校设有21个院(部), 65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教职工3792人,专任教师1851人,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7个省级重点学科;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8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43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8200余人。
艺术设计专业隶属于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创办于1989年。学院现设有艺术设计、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四个本科专业,有“设计艺术学”、“美术学”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五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并且有工程硕士授权点。目前,全院有教授7名,副教授23名。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一千余人,硕士研究生三百余人。
学院创办50年来,在教学、科研、生产实践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完成了多项重大或重点工程项目。学生在国内外设计竞赛中屡屡获奖。
艺术设计专业为四年制本科,文理兼收,现分为平面与视觉传达方向、室内设计方向、环境景观设计方向。考生入学后前两年进行通识基础课学习,二年级末根据本人志愿并结合前两年学习成绩排名确定专业方向,按相应方向课程体系完成全部学业,成绩合格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一、招生计划及范围
艺术设计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新疆、西藏及港澳台地区暂不招生)。计划招生60名。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考生需具有一定的绘画和设计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凡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报名条件者,不得报考。
三、报名
1、 报名在各考点进行,考试前二天在考点报名(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可咨询所在省招办:加试成绩是否有效)。
2、 报名材料及要求
(1)所在学校、单位或街道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考生所在省市艺术联考报名登记表)。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一底板照片3张(采用网上统一报名的省市,不需要照片)。
四、专业考试及考点设置
考试科目:素描(150分)、色彩(150分),总分300分。

成绩查询:考生请登录我办网页http://bkzs.hfut.edu.cn查询成绩,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发给考试合格通知单。
五、录取
对于参加我校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均应达到2010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各省市文、理科考生按综合分统一排序(明确要求按考生文、理科分别录取的省市除外),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综合分=专业课总分×60%+文化课总分×40%

专业加试分(全国排序)前三名者享受加分,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六、复查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根据国家当年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与专业测试,凡不符合条件或被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说明:
1、 安徽省考生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其专业考试和录取办法见安徽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 考生专业考试所需画具、用具、材料等由考生自备,食宿自理。
3、 我校按照招生人数的4倍左右发放考试合格通知单。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
招生办公室电话:0551-2901096 0551-2905427(传真)
建筑与艺术学院电话:0551-2901517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编:230009
网址:http://www.hfut.edu.cn
E-mail:hfutzb@hfut.edu.cn

日期:2010年06月03日 | 分类:招生简章

2010年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阅读全文»

一、学院概况: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于1958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安徽省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是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省体育卫生先进单位、合肥市安全文明校园。
学校坐落在全国科教名城、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合肥市,环境优雅,交通便利,两个校区占地1257余亩。学院以土建类学科专业为主体,设有艺术学院等14个教学系部,现有艺术设计等40个本科专业、城市规划与设计等5个硕士学位点。学院面向全国多个省市招生,全日制普高在校学生近15000人。最近几年,我校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全省前列。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艺术学院设有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和装潢艺术设计两个方向)和动画两个专业。目前,艺术学院设有美术、环境艺术、装潢艺术、雕塑、摄影、动画、史论、展览等8个教研单位,现有教师60余人。艺术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斐然,师生作品在国内外艺术大展、艺术设计大赛上获多项荣誉。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艺术学院立足本省,面向全国,以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等现代化教育理念为指导,本着高起点、高素质、高层次、高水平的办学原则,突出教学特色,旨在培养具备国际文化视野、有中国文化特色、符合知识经济时代需求的创造型、复合型高级艺术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培养目标
1、艺术设计专业
专业方向:环境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建筑、室内、景观、展示及环境艺术设计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专业方向:装潢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包装装潢、平面设计、展示、计算机图形设计、VI设计、装饰雕塑、壁画等艺术设计教学和研究方面工作的高级人才。
2、动画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动画制作、研究、教学、设计开发能力的高级人才。
三、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2010年在安徽、湖南、河南、山东、江西、福建、河北、江苏等省计划招生240人,其中,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四年)招生210名;动画专业(四年)招生30名,文理兼收。根据皖价行费〔1999〕240号文件规定,艺术设计及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7000元/人·学年。
四、报名
㈠报名条件
热爱艺术和设计事业,有一定美术和设计基础,富于创新精神,无色盲和色弱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报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科类为美术文科、美术理科。
㈡报名方式
1、考生在考试前两天到到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在各省、市设的考点报名(河北考生请参照河北省规定的方法报名)。
2、考生报名时应持身份证和参加户口所在省市专业考试报考证(或准考证,无专业考试报考证、准考证省市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及报名手续者发给准考证。领取办法详见报名点通知。
五、考试
㈠专业课考试
1、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自备画具、颜料等考试工具。
2、考试科目:素描、色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按准考证上(或报名现场)的规定进行。
3、考试地点及时间:

㈡文化课考试
参加安徽建筑工业学院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发给专业课考试合格通知单,考生凭通知单到本人户口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考生必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否则,文化课成绩不予承认)。
六、录取与复查
1、在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的基础上,对政治思想品格考核、体检检查、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最低艺术类建档分数线者,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排名(综合成绩=专业分*70%+文化分*30%),择优录取。对专业加试成绩前三名者享受加分,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5分。
2、新生入学后,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安徽建工学院网址:http://www.aiai.edu.cn
安徽建工学院艺术招生咨询电话:0551-3513117(艺术学院)、3513086(招办)
安徽建工学院地址: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邮 编:230022

日期:2010年06月02日 | 分类:招生简章

2010年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信息阅读全文»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为安徽省唯一一所公办国家级重点艺术院校,办学50多年来为全国培养了大批艺术人才,被誉为艺术家的摇篮。2010年部分专业招生简介如下:

学制学历
招收对象
招收专业
培养方向
报名和考试

七年制大专
和五年制中专
小学五、六年级学生
舞蹈表演
中国舞表演、国标舞表演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8 日。地点:学院本部或各地市报名点。
2、专业复试时间:考生报名后于 4 月29 日来学院报到,4月 30日开始专业复试。文化课测试时间:初中生各专业 4月30 日上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张试卷)。舞蹈表演专业招小学生文化课免试。文化课、专业复试地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丹霞路校区。
3、各专业优秀的考生,专业测试认定后可申请文化课免试入学。
4、我院近期到各市、县进行招生报名宣传,详见各地通知。
网址:http//www.artah.cn

五年制大专
和三年制中专
初中毕业生(应、历届均可)和在校生(初一、初二和初三在读)
戏曲表演
黄梅戏表演

表演艺术
(综艺)
流行音乐、现代舞蹈、影视表演等综合艺术

主持与播音
广播、电视主持和舞台主持

影视表演
电影、电视剧和话剧表演

音乐表演
声乐、管弦、民乐、键盘、
戏曲音乐

五年制大专
和三年制中专
初中毕业生
艺术设计
动画、漫画、平面和服装设计

三年制大专
高中毕业生
学院单考专业课的专科
编导、舞蹈、主持与播音、影视表演、表演艺术、空中乘务
1、 专业补考即日起至3月27日报名,考试时间3月28日上午。
2、 报名地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宣城路校区、丹霞路校区。
网址:http//www.artah.cn

“3+1”本科学士学位
国内3年、
澳大利亚1年
高中、中专应届和历届毕业生
美术类
艺术设计、动画、多媒体设计等视觉艺术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入学考试:面试、英语口试、专业测试。
2、报名地点:学院丹霞校区综合楼四楼国际艺术学院。
电话:0551—3876268网址:http//www.artah.cn

表演类
音乐、舞蹈、影视、播音主持等表演艺术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地址:合肥市宣城路16号(宣城路校区),电话:0551—4652401、4655938、4652918;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丹霞路校区),电话:0551—3876277、3876268。

日期:2010年05月28日 | 分类:招生简章

南通大学 2010年艺术类(校考)专业招生简章阅读全文»

一、学校概况
南通大学是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南通医学院、南通工学院、南通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共建综合性大学,坐落于长江三角洲极具经济活力并有“中国近代第一城”美誉的秀丽江城 ——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医学院、南通工学院的前身分别是私立南通医学专门学校和南通纺织专门学校,由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清末状元张謇先生于1912年创办,是国人最早独立创办的高等医学和纺织院校之一。
学校是1981年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2003年被国务院批准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单位,是教育部2007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
学校占地2700余亩。设有20个学院,1个独立学院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拥有1所近百年历史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附属医院;设有7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等九大学科门类。拥有1个联合培养博士点、43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精品教材等三项。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3万余人,其中博、硕士研究生1253人,留学生270人。
专任教师中,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优秀骨干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对象,江苏省高校教学名师;江苏省高校优秀学科梯队,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江苏省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
学校与英、美、德、加、澳、日、韩等国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高校合作办学。
学校重视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大学文化建设,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典型“莫文隋”精神的发源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学校、江苏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学校秉持“祈通中西、力求精进”的校训,立足南通,服务江苏,面向全国,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智力支撑和知识贡献,努力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二 、相关学院简介
(一)艺术学院
学院现有教职工103人,其中专任教师88人,有教授9人、副教授20人,博士2人、硕士43人,硕士生导师10人。学院拥有4幢艺术楼和相配套的教学楼,其中有多媒体教室、电脑机房、学生画室、雕塑工作室、工业设计室、染织工作室、展厅、琴房、演出厅等较为完善的教学设施。
学院现设有美术学硕士点,有美术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等5个本科专业,培养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毕业生受到各用人单位的欢迎,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
近几年来,学院承担省厅级科研课题26项、校级课题23项,其中5项获得省级三等奖。
教师撰写出版专著20部,参编国家级教材9部,出版画册26部,发表学术论文300篇,参展发表美术作品282件,获省厅级各等级奖55项,在国内外举办个展、个人音乐会28人次,部分作品被选送参与国际交流,并被国家博物馆、艺术画廊等收藏,学院组织参与的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受到省内外专家好评。
(二)纺织服装学院
学院设有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3个方向) 和非织造材料与工程3个本科专业,纺织工程学科为硕士学位授予点。
学院有教职员工57人,拥有一支高素质、高学历、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教师中有正高职9人、副高职9人、讲师和实验师12人。纺织与服装学科专任教师中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比例近70%,其中多人曾到英国、美国、日本进修深造。聘请老校友梅自强、姚穆两位院士为兼职教授。学院教师致力于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承担了多项省、市级科研项目,部分研究成果通过了省、市级鉴定,其中6项成果获得省、市级科技进步奖,获得国家专利8项,每年有多篇高质量学术论文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
纺织服装学院是南通大学创立最早的院系之一,建院以来已为我国纺织服装业输送了数千名优秀的高级人才,许多毕业生已成为纺织服装战线的科技精英和领导骨干。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接近100%,每年均有多人被重点大学录取为研究生。
三、招生专业介绍
(一)美术类专业
1、美术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美术学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进行美术理论、创作研究、艺术管理等社会应用方向以及高等、中初等学校进行美术教育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美术教学理论与方法、中外美术史、艺术美学、中外画论概要、雕塑、绘画(中国画、油画、壁画)专业技法、各类艺术设计技法、书法、技法理论、材料研究、计算机应用(绘画与设计)等。
2、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较高实际动手制作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能够在艺术教育或设计领域从事教学研究工作或在企事业单位独立从事视觉传达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染织家纺设计及动画艺术等设计工作。
主要课程:设计史、设计美学、形态构成学、广告设计、CI设计、各专业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3、工业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能够适应现代化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工业设计专业水平和实践应用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教学和科研单位从事工业产品开发、视觉传达等设计、研究和教学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机械设计基础、电工电子学、工业美术、造型设计基础、造型材料及工艺、人机工程学、心理学、计算机辅助设计、各专业设计等。
4、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服装设计,服装结构工艺及服装经营管理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具有一定的鉴赏力和创新能力;能在服装生产和销售企业,服装研究单位及新闻出版机构等从事服装设计、服装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经营管理,服装理论研究及宣传评论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图案、服装画技法、服装设计学、服装结构设计、服装材料学、服装史、立体裁剪、服装市场营销、服装CAD等。
(二)表演类专业
1、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基础理论和技能,能从事时装模特、时装表演编导、经纪、管理以及服装设计、形象设计、服装营销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服装设计学、服装结构设计、服装材料学、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形体训练、服装心理学、服饰美学、中外服装史、服装市场营销、服装工业制版、妆饰与形象设计、化妆造型、服装表演、服装表演的组织与策划等。
2、音乐表演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表演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演唱、演奏能力,专业技能突出、适应面广、综合能力强、富有活力和艺术热情的高级音乐专业人才。本专业为各种演出团体培养专业演员,为各种大众传播部门、文化基层部门、演出公司培养从事音乐创作、编辑和策划的组织人才。
本专业分为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器乐演奏、舞蹈等四个专业方向进行培养。
主要课程: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器乐演奏、舞蹈、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民族民间音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等。
四、报考条件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美术类(校考)专业招收山东和安徽省籍的考生(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校考)专业招收江苏、安徽、山东和黑龙江省籍,身高170cm以上、 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婚女性。音乐表演(校考)专业招收安徽省籍的考生(考生需取得安徽省音乐专业统考合格证)。
五、专业考试
(一)报考时间及地点

注:美术类(校考)专业拟在山东和安徽两省各招收本科新生30名以上,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校考)专业在江苏、山东、安徽和黑龙江等4省共招收本科新生22名,音乐表演(校考)专业拟在安徽省招收本科新生8名以上。各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只能在所在省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二)报名时应办手续
(1)交验本人身份证及所在省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明;
(2)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1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
(3)缴纳报名费、考试费150元;
(4)领取《南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内容
1、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满分400分)
(1)身体条件:测定身高、三围、形体比例等(自备泳装);
(2)才艺:自选舞蹈或健美操(自备音乐带、服装,时间不超过3分钟);
(3)台步:步态展示(自带高跟鞋);
(4)口试:语言表达能力及其他专长。
2、音乐表演专业(满分400分)
(1)视唱;
(2)专业技能: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中任选一项,考生准备曲目2首(抽其中一首为考试曲目),考生自行解决伴奏(除舞蹈外不得用音像制品);
(3)加试: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技能科目重复。
3、美术类专业(满分400分)
(1)素描;    (2)色彩
(四)成绩公布
我校于2010年4月1日前寄发《南通大学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考生也可根据自己专业考试准考证号在南通大学校园信息网上查询自己的成绩,网址:http://zs.ntu.edu.cn.
六、录取原则
1、表演类专业: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参加高考文科类考试,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填报我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省按计划数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参加高考文科类考试,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填报我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我校将根据其文化与专业相加后的总分由高到低,分省按计划数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170(招生办)
0513-85015538(纺织服装学 院)
0513-85015900      (艺术学院)
电子信箱:zsb@ntu.edu.cn
网址http://zs.ntu.edu.cn

日期:2010年05月28日 | 分类:招生简章

安徽工程大学 艺术类招生阅读全文»

学院概况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原安徽机电学院)是一所省属多科性高等工科院校和安徽省重点建设院校,校址坐落在国家级开放城市、美丽的江城——芜湖市。

学校现有学科涵盖工、理、文、管、经、法等门类,设有艺术设计等 11个系部;拥有艺术设计等41个本科专业,21个硕士点。具有设计艺术学等6个省级重点学科;设有国家级纺织行业创新服务中心及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拥有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设计艺术研究中心,并有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艺术设计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多个省级教学改革重点建设示范点。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生 19000余人。学校校区面积1400余亩,现有专任教师800余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0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70%以上。学校还聘请一批包括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在内的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兼职教授。近年来有50余人被选拔为安徽省教学名师、安徽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安徽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

学校是安徽省从事艺术设计高等教育最早的院校,也是全国工科院校中开办艺术设计最早的院校之一。现有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动画、广告学、服装设计与工程5个本科专业,其中艺术设计专业下设4个专业方向。设计艺术学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先后承担国家级、省级以上科研课题140多项;完成设计项目480多项;发表学术论文760多篇,编写出版专著及教材60部;荣获省级以上设计大奖62项;获国家专利4项。学校十分重视艺术类教学建设,建有多个艺术设计工作室、艺术展示厅及多个实验室。在艺术教学方面,强调对学生文化素养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注重深度融合地方经济,加强学生的实践训练,提升学生参与意识。多年来,教师和学生在各类大赛中,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果,在全省、乃至全国同行都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如:“香港区旗区徽设计”获优秀奖:“第三届全国农民运动会”吉祥物“田田”设计获金奖并采用;国家体委“中国棋菀”标徽设计获特等奖采用;全国艺术设计院校“未来设计师”大赛获金奖; CAC全国“公益广告”大赛获金奖;“包装与设计新星奖”大赛获金奖、铜奖;第九届“华东包装装潢设计大奖”获金奖、银奖和铜奖;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视觉设计大赛中获特别奖;中国CAC工业广告设计大赛获铜奖;2004中国广告协会“学院奖”获金奖、“中华杯”童装设计华东赛区银奖、2009年迎世博“中华杯”童装设计大赛最佳时尚面料奖、宁波“国际海报双年展” 获银奖;工业设计作品在全国各类设计大赛中也多次获大奖。艺术类毕业生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就业率达98%,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

多年的办学历史,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已成为培养高级艺术设计人才的摇篮。为了加快发展,满足社会需求,2010年我校在省内外招收艺术类专业本科生588名,热忱欢迎广大热爱艺术设计事业的有志青年学生踊跃报考我院。

专业及专业方向介绍

艺术设计专业

装潢艺术设计方向

以视觉传达为基础的视觉艺术设计,培养具有一定的包装装潢、广告设计、书籍装帧、展示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和应用型综合设计能力,能独立从事平面设计和研究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以室内设计、景观设计为基础的创造人类生存空间的设计艺术,培养具有能够运用物质技术与艺术手段,创造功能合理、客观、舒适,符合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的室内外环境设计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装饰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从事各类民用建筑、商业、文化、娱乐建筑的室内外装饰艺术设计高级应用型人才。

电脑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具有能把传统的艺术设计手段与电脑艺术相结合以及应用电脑从事平面设计、多媒体设计、三维电脑动画设计制作和网页制作的能力,能从事各种电脑艺术设计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工业设计专业(产品造型专业方向)

本专业是对工业产品造型、结构和功能等方面的综合性设计艺术,是人类科学性、艺术性、经济性、社会性有机统一的创造性活动,培养具有美学、人体工学、生态学、市场学和技术创造等科学知识的综合性设计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动画专业

本专业以影视动画、动画广告设计及三维虚拟动画为主,使学生掌握动画设计、动画编导、动画创作及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培养学生掌握动画创作的基本理论与知识、动画设计及其制作的基本技能,具有动画编导、创作、三维电脑动画理论研究和市场开发能力。

广告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掌握广告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现代广告的策划、创意、制作、发布的基本能力,了解国内外广告事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熟悉有关广告的政策法规,具有公共关系的基本知识与活动能力的广告学高级专门人才。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服装款式、装饰设计、服装纸样工艺设计、服饰配套设计和相应实践能力,能从事服装设计、服饰品设计、服装形象设计、品牌策划、市场营销、服装理论研究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复合应用型设计人才。

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以安徽省教育厅批准的有关文件为准

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为:7000元/人·学年。以上学费属2009年标准,供参考,如有变动,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者、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报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科类为艺术文科。

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持身份证和所在省专业测试报考证(或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名。

考试

㈠专业课考试

1、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自备画具、颜料等考试工具。

2、考试科目:素描、色彩,考试具体时间按准考证上(或报名现场)的规定进行。

3、考试地点及时间:(以所在地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㈡文化课考试

外省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发给合格成绩通知单,合格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考生必须在其专业考试报名表上所填的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否则,文化课成绩不予承认);专业课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只发给专业课成绩单。

注:安徽省考生报名和专业考试办法见安徽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录取与复查

1.对政治思想品格考核、体检检查、专业考试合格,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最低艺术类录取分数线者,根据考生志愿,外省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专业分×70%+文化分×30%)择优录取。

2、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auts.edu.cn

咨询电话:0553-2871043(招办)

学院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赭山东路8号
[...]

日期:2010年05月28日 | 分类:招生简章

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阅读全文»

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日前已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和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以下统称为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认真部署招生考试工作,科学合理制订专业考试办法、评判标准,确保试题(卷)安全,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专业考试过程的监督及结果公示力度,增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判工作的客观公正,进一步落实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重要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确保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平、规范、安全、有序。
二、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和评分参考按我部有关规定执行(教学厅[2008]15号)。进一步加强考试科目设置和组考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三门。考试人数较多的,素描、色彩科目一般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考试人数较少的,一般采用写生的试题模式,试卷原则上采用4开纸作为统考用纸(各省份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评卷工作特别是分档和评分要认真执行有关标准,确保质量,为高校选拔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不得为追求完成计划放宽评分尺度和分档要求。
三、2010年各省(区、市)除美术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外,还应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尽快实现音乐类等其他艺术类专业的省级统考。省级统考应在2010年春节前完成。
四、凡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尽可能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校考须在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完成。
五、各有关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须严格按照我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按《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执行,有关高校及专业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网址:www.chsi.com.cn)。上述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
六、省级招办和招生学校要加强协调配合。各省级招办应于2010年春节前完成本省(区、市)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考生的信息汇总整理,并向招生学校提供包括省级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位次及省级统考评判标准(不同等级样本)等内容的信息网上查询服务。省级招办应提前向有关招生学校通知具体查询办法。符合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专业考试或自行组织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试条件的招生学校,须将专业考试实施方案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自觉接受考点所在省级招办的指导和监督。对本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招生学校须将校考合格名单按《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见附件2)要求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七、严肃查处艺术类专业招生中各种违规行为。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对在组织专业考试中出现违反规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高等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各具有艺术类专业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日期:2010年05月28日 | 分类:招生简章, 艺术高考

2010年安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考试简章阅读全文»

一、 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有艺术专业基础者均可报考。
二、 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1.时间:2009年11月15—19日。
2.地点:考生户口所在市、县招生办指定报名点。
3.办法:①报名时须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②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③缴纳报名考试各项费用;④报名时须经市、县招办摄像以制作电子档案;⑤考生基本信息按各市、县安排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录入;⑥参加省外院校专业校考的考生可于12月10日到所在市、县招生办领取附有考生号的彩色照片。
4.注意事项:艺术类考生报考的类别为艺术(文)或艺术(理),报考文史、理工类的考生不能兼报艺术类。
三、 专业统考
(一)报名
美术和音乐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报考美术、音乐类的考生在完成文化课报名后选择登录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系统”报名。专业统考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到所在考点缴纳专业课报名考试费用并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二)美术类统考
1.美术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及内容
①考生于2009年12月11日—12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报到,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后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及考场安排表;②12月13日8:00—11:00素描(150分),11:15—11:50速写(75分),14:00—17:00色彩(150分)。考试以初中现行美术教材为主要范围。考生画具器皿自带,食宿自理。
2.美术类考试地点
考生按其所属地区,分片考试。
合肥考点一(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合肥、滁州;
合肥考点二(合肥学院):六安、巢湖;
芜湖考点(安徽工程科技学院):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黄山、宣城、池州;
阜阳考点(阜阳师范学院):淮北、阜阳、亳州;
蚌埠考点(安徽财经大学):蚌埠、淮南、宿州。
考生缴费、领取准考证地点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北校区,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合肥学院,南艳湖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158号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芜湖市赭山东路8号
阜阳师范学院,新校区,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蚌埠市曹山路962号
具体考试地点见考点通知。
(三)音乐类统考
1.考试地点
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
2.考试时间
①阜阳、淮南、蚌埠、淮北、亳州、六安、宿州市的考生于2010年1月1—2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考点报到,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后领取准考证,1月3日开始考试;②合肥、巢湖、芜湖、马鞍山、安庆、铜陵、黄山、滁州、池州、宣城市的考生于1月4—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考点报到,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后领取准考证,1月6日开始考试;③1月6日19:00—21:00全省音乐考生参加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的笔试。
3. 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音乐满分210分,其中主项90分,副项60分,视唱20分,练耳30分,乐理10分。
主项、副项由考生在报名时确定,考试时不得更改。(主项为声乐副项为器乐,或者主项为器乐副项为声乐)
声乐 考生演唱自选歌曲2首(伴奏可选择自带CD光盘或盒带;也可以清唱);器乐 考生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
4.对于声乐和器乐考试,评分组长在考生因各种原因占据时间过长(5分钟以上)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其考试。
(四)成绩发放及合格线划定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成绩按一定的比例划定艺术类省统考合格线,考生2010年1月中下旬可在网上查询本人成绩及合格线,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及合格证。
四、专业校考
省统考未涉及到的其他专业由各招生院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校考)。
(一)省属院校校考
省属院校非美术、音乐类专业可组织校考。考生根据各招生院校要求报名、考试,具体事项详情见相关院校招生简章。
(二)省外艺术专业在皖设点校考
省外院校校考的报名考试、评分等由院校负责,具体事项请向招生院校咨询或参见各校《招生简章》。其中,在皖设点考试须在我省指定考点考试的相关事项:
1.报名考试地点: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2.报名由招生院校负责。应在该校考试2天前到相应考点向考试院校报名、交费(报名时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与本人电子档案一致的附有考生号的彩色照片)。
3. 考试时间:各招生院校的专业考试具体时间、考试科目、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要求详见各校的《招生简章》和我院将于2010年1月10日在安徽招生考试网上公布的《2010年省外院校在皖设点艺术专业考试日程表》。
4.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院校发放的准考证和院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参加考试。美术类考生自带画具,音乐和其他类考生自带钢琴以外的考试用具。
注意事项:报名参加省外院校专业课校考的考生,若所报考专业是我省统考涉及到的美术和音乐类专业,须先参加我省统考并达到我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否则,其校考合格不能作为录取投档的依据。计划下达到我省的民办本科、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的美术、音乐类专业原则上采用我省统考成绩。
五、专业课考试违规处理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考生在全国统考(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作好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在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所有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010年教育部有关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另有规定的,另行通知。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九年十一月
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2009年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专业录取的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江南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天津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1个艺术类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注:上述院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安徽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考试简章 (.doc版)

日期:2010年05月28日 | 分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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